对象问题(突然让我懵逼的问题)
大概是太久没敲代码了,遇到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竟然让我懵逼了一会,
废话不多说,先上两张图。。。。。
很明显可以看出第一种写法报错了,第二种就正确了,第一种已经创建过address对象了,再创建时当然不能再用address这个对象名了,
第二种为什么对了呢?因为address对象已经被创建了,下面可以直接使用了,所以不用写Address这个类名了,其次address被覆盖了,输出的两个address不一样
最后修改于 2018-03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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